[翻譯] 創立「拘禁刑」、刑法修正成立...徒刑與監禁刑的一元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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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:unsplash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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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將現行徒刑與監禁刑統一,新設「拘禁刑」的刑法修正案在本月13日上午,由參議院本會正式通過。原本徒刑的受刑人都有執行附加刑務作業的義務,但這次的新法案從防止再犯的觀點出發,修正為考慮受刑人的年齡與特性等條件後,可以調整刑務作業與教育的比例。這是自明治40年(西元1907年)以來,首次針對刑罰的種類做出修正。法案預計於2025年開始正式實行。

    在本次修正中設立的拘禁刑,其本意為在將受刑人拘禁於矯正設施內,並規定「為使改過向善,命其從事必要之工作,且進行必要之教育」。以前有執行木工或印刷作業等義務的徒刑,與沒有這種義務的監禁刑都被廢止。

    日本的監獄中受刑人的高齡化正在進行,2020年65歲以上的受刑人已經是2000年的2.4倍,來到了2143人。其中更不乏體力與認知功能不佳,無法正常進行作業的高齡受刑人。另外,不論老少所有徒刑的受刑人都因為必須要將時間花費在刑務作業上,因此沒有多餘的時間進行再犯防止的教育等,都是這次法案試圖解決的問題。

    2020年新收監的受刑人中,僅有0.3%是服監禁刑。而在這群受刑人中更有高達8成因自願而參與了刑務作業。因此區分監禁與徒刑的意義已然消失,更重要的是能夠專注於再犯防止教育與矯正指導的新刑罰。

    在拘禁刑實施後,從刑務作業節省下來的時間於考慮回歸社會的老年受刑人,可以運用在復健治療等。針對藥物濫用及性犯罪的受刑人,也能夠增加其矯正教育的時數。對於基礎學力不足的少年受刑人,則可以將時間用於學業上的指導。

    新刑罰的適用對象是實施後遭到判刑的人,在新法實施前已經接受徒刑或監禁判決的人將會繼續適用舊法。

    同時修法的還有侮辱罪的刑責加重。現行規定罰則是「拘留(30日以下)或罰鍰(1萬日圓以下)」,修正後新增了「一年以下的徒刑・監禁,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」。由於刑度的修正,公訴的時效將從1年延長至3年。在公布後20日就會上路實施。

    侮辱罪的刑責加重本意是為了加強取締網路上的誹謗中傷行為,但由於在野黨認為「對政治人物的公然批評也可能因該法被逮捕」。因此新法中也加上了但書,在實行三年後,必須要確認該法是否被不當地用於管制言論與表現自由。


難譯字

ヤジ                公然批評、罵

後記與雜感

    懲役、禁錮、拘禁、拘留、勾留...法律上的關起來真的很多種關欸,希望沒有翻錯。不過總覺得把懲役翻成徒刑的瞬間就已經不對了。

    比較有趣的是,社會高齡化我知道,監獄裡也高齡化是我沒有想過的,畢竟一般人對罪犯的想像應該都是逞兇鬥狠的年輕人居多。受刑人老到需要考慮修改刑罰的內容聽起來也是很聳動。

    上個月才翻過一篇講侮辱刑責加重的社論而已,這個月法條就過了。回去翻了一下一個月前自己的文章,好像沒什麼進步(x)。這個月這樣兩天一篇下來比較有感的是速度提升,然後比較不會一個字在那邊糾結半天,但好像也養成了不知道怎麼講就轉個方向的習慣,不知道是好是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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